2014年甘肅省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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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錄政法干警考試大綱、報考職位、報考注意事項等信息,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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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央統(tǒng)一部署,開展2014年甘肅省
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今年全省計劃招錄培養(yǎng)89人。其中,面向退役士兵28人,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59人,面向“四項目”人員2人;法院系統(tǒng)37人,檢察院系統(tǒng)15人,公安系統(tǒng)7人、司法行政系統(tǒng)30人;?粕28人(法院系統(tǒng)2人,司法行政系統(tǒng)26人),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46人(法院系統(tǒng)23人、檢察院系統(tǒng)12人、公安系統(tǒng)7人、司法行政系統(tǒng)4人),碩士研究生15人(法院系統(tǒng)12人、檢察院系統(tǒng)3人)。承擔培養(yǎng)任務的院校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山東大學、西南民族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浙江警察職業(yè)學院和四川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定向培養(yǎng)方向為縣(市、區(qū))級政法機關。
二、招錄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報考?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萍耙陨蠈W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雙語班的,應具備運用相應民族語言的能力。具體要求以職位資格條件為準。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四項目”人員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間出生)。
退役士兵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藏族自治州、自治縣職位和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年齡為18周歲以上、27周歲以下(1987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間出生)。
7.退役士兵須現(xiàn)為甘肅省戶籍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2009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5)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6)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政法工作的人員。
(7)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p#副標題#e#
三、招錄對象和培養(yǎng)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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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錄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xiàn)役部隊)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服務期滿且未經組織、人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置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就業(yè)的甘肅省“四項目”[即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列入專門計劃的“四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二)辦學層次、學制、專業(yè)設置及培養(yǎng)模式
本次招錄培養(yǎng)分?、本科、研究生教育三個層次。
1、?平逃。通過注重實戰(zhàn)的政法高等職業(yè)教育模式,培養(yǎng)政治素質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力)起點的專科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頒發(fā)?飘厴I(yè)證書。
2、本科教育。通過?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培養(yǎng)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人才。采取?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授予學士學位。
3、研究生教育。通過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培養(yǎng)研究生層次的政法人才。采取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yǎng)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yè)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fā)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四、報名及確認
網上報名的程序為:提交報考申請并填寫報名信息、網上資格初審、報名確認(上傳照片和繳費)、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期間,政策咨詢和技術咨詢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招錄辦)負責。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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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網址為http://www.rst.gansu.gov.cn。報名時間為2014年8月28日至8月31日每天8:30--21:00。
(二)確認、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考人員于201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天8:30--21: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2吋證件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必須在省人社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tǒng)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標準彩色證件電子照,方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tǒng)無法審核通過,報考人員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
考試報名費(公務員招錄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按照甘肅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甘發(fā)改收費[2013]800號和甘發(fā)改收費[2011]1915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其中研究生教育層次250元(公務員考試報名費150元、教育入學考試100元),本科教育層次(二學位、專升本)175元(公務員考試報名費150元、教育入學考試25元),?平逃龑哟190元(公務員考試報名費150元、教育入學考試40元)。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4年9月15日至9月19日每天8:30—21: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p#副標題#e#
六、筆試
。ㄒ唬┕P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教育入學考試科目內容為:
報考專科層次的人員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科目的考試。
報考專升本和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參加《民法學》科目的考試。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人員參加《專業(yè)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和《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科目的考試。 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ǘ┕P試時間、地點
2014年9月20日(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2014年9月21日(教育入學科目筆試)
上午: 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民法學》
9:00—12:00 《專業(yè)綜合Ⅰ》
下午: 14:00—17:00 《專業(yè)綜合Ⅱ》
本次筆試統(tǒng)一在蘭州市設置考場,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一律用漢語作答。
報考者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ㄈ┕P試成績計分辦法
(四)公布筆試成績和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0月下旬,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進入面試人員,按照各個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依次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
七、資格復審
11月上旬,擬進入面試人員持相關證件,根據(jù)所報考職位,分別到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進行資格復審。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就業(yè)報到證;“四項目”人員還另須提供相關部門頒發(fā)的服務證和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士兵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書、退伍證、戶口簿,已就業(yè)的須另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上述有關證件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后,由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分別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p#副標題#e#
八、面試
11月中旬前后組織面試。面試工作由省招錄辦負責組織,省級政法機關和有關部門配合。面試考官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抽調。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后,由省招錄辦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報考法律碩士的,按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九、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工作由省招錄辦負責,相關招錄部門具體實施。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合格的,該職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十、體檢
體檢工作由省招錄辦組織實施,各招錄機關配合。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體檢規(guī)定組織實施。
體檢不合格者,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范圍為本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為參加體能測試合格人員。
十一、考察
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jù)招錄職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旌,填寫《2014年甘肅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擬錄用人員考察表》。
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對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察。
十二、公示、錄取
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人員,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職位代碼、報考部門、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報考法律碩士職位的,由省招錄辦按招錄計劃2倍的比例向招錄院校推薦,由招錄院校按職位進行復試。對其復試合格的擬錄取人員,再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省招錄辦將錄取名單面向社會公布,并通知定向單位。無合格人員的,取消該職位招錄計劃。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及相關院校和錄取人員三方簽訂委托培養(yǎng)協(xié)議后,由相關院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接受培養(yǎng)。被錄取人員的戶口和檔案遷入錄取學校。
十三、監(jiān)督檢查
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招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招錄政策咨詢電話:(0931)8632742
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監(jiān)督電話:(0931)12380
中共甘肅省委政法委監(jiān)督電話:(0931)8288282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督電話:(0931)8826098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31)8960193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0931-4810154
1、2014年甘肅省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職位簡章(公安系統(tǒng))
2、2014年甘肅省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職位簡章(司法系統(tǒng))
3、2014年甘肅省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職位簡章(檢察院系統(tǒng))
4、2014年甘肅省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職位簡章(法院系統(tǒng))
5、2014年甘肅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報考指南
2014年甘肅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
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8月27日
責編: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