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黨委書記到副科長,中國傳媒大學8名黨員領導干部因違規(guī)用車、辦公“超標”等問題,受到“連鍋端”式處分。“象牙塔”內“小微”腐敗受到嚴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據(jù)粗略統(tǒng)計,十八大以來,僅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公布的高校腐敗案件,就有50多起。有關人士表示,社會對高校的要求和標準更高,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象牙塔內和科學殿堂中的違法亂紀、貪污腐敗行為。打造風清氣正的教育政治生態(tài),要真正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筑牢高校反腐的第一道防線。
從查處“基建一支筆”“招生一口價”到高校反腐“零容忍”
新一輪高校反腐向“作風開刀”——違規(guī)使用公務車輛、違規(guī)在校外餐飲場所公款宴請、辦公用房嚴重超標,全部置于禁令監(jiān)督的聚光燈下。
“小惡”不除,“蒼蠅”容易變“老虎”。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縱覽近年來的腐敗案例,紀律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是重要原因。當前查處高校腐敗領域全覆蓋,尤其是對一些高校領導濫用公權、奢侈浪費實行“零容忍”,就是讓高校發(fā)展紀律和規(guī)矩立起來、嚴起來。
隨著國家重視和投入加大,高校的每年可支配資金從以往的數(shù)百萬元增到數(shù)億元,一些985、211高校甚至達到數(shù)十億元。高校的攤子越鋪越大、利益權屬日益復雜,原有的管理體系難以監(jiān)管到位,教育領域貪腐問題也開始頻頻曝光。
在官方通報的50多起高校領導腐敗案件中,從招生錄取到后勤基建,從物資采購到科研經費,從校辦企業(yè)到學術誠信等領域,被認為是高校腐敗犯罪的易發(fā)地。
浙江大學原教授陳英旭貪污科研近千萬元;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yè)處原處長蔡榮生在特殊類型招生過程中受賄千萬元;四川大學原副校長安小予受賄窩案中,該校規(guī)劃建設處原正、副處長接連被帶走,接受調查……
透過這些觸目驚心的案件,領導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最初都是由“思想滑坡”“放松要求”開始的。因此,用紀律的“尺子”規(guī)范黨員干部行為必須抓早抓小,這其實也是對各級干部的保護。
一些黨建專家指出,從查處“基建一支筆”“招生一口價”式的腐敗案件,到違反“八項規(guī)定”精神、管黨治黨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違紀問題,教育領域的反腐工作力度正不斷加大,覆蓋面越來越廣。
禁令頻出,“象牙塔”腐敗緣何難禁?
為切實推進高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加強廉政風險防控,鏟除滋生腐敗土壤,教育部門禁令頻出,可謂力度不小。
僅在2014年,教育部門就先后出臺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關于深入推進高等學校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意見》。前者明確要求75所直屬高校對招生、財務等信息及時公開、確保真實,對信息實行“清單式”管理,劃定高校行政權力邊界。后者明確提出,要通過“規(guī)范干部的選拔任用”“強化教育經費監(jiān)管”“加強學校資產和校辦企業(yè)監(jiān)管”等七大措施,遏制教育腐敗。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近年來高校招生舞弊、基建領域腐敗案件頻發(fā),主要還是權力邊界模糊、內部監(jiān)督匱乏的問題,有些信息公開容易流于形式。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這些問題突出表現(xiàn)為:
——高校行政化傾向日益嚴重,存在“寧當處長,不當教授”“先當處長,再當教授”等情況。在行政權力支配下,高校的人事管理、項目審批、資金分配以及學術、招生資源等都向領導傾斜,容易形成行政拍板“一言堂”。
——校長負責制成了“個體負責制”。專家表示,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主管部門的行政權力下移,高校的管理自主權則不斷擴大,與此同時,高校校長的權力過于集中,經費來源、使用多渠道、多領域,運行則相對“封閉”,內部監(jiān)督很容易流于形式。
——高校法人治理結構運行不暢。我國高校作為獨立法人的地位已經確定,實際運行中普遍多角色交織,容易引發(fā)“后遺癥”“并發(fā)癥”。一系列高校腐敗案件表明,在大學合并、擴建新校區(qū)、改造老校區(qū)的過程中,最易出現(xiàn)權力交織、濫用現(xiàn)象。
扶正“象牙塔”:教育回歸 權力入籠
在一項“根治高校腐敗,你認為哪種措施最有效”的網絡調查中,30.24%的調查對象選擇“推進高校去行政化,排除權力干擾”,居于首位。
輿論普遍認為,加快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推進現(xiàn)代大學制度的建立勢在必行。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等專家提出,優(yōu)化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讓大學回歸辦學本位,學校行政、教育和學術事務應分而治之。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此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教育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還有不小差距。要把學習貫徹落實好相關規(guī)章制度,真正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風清氣正的教育政治生態(tài)。
完善高校監(jiān)督機制,把任性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教育專家建議,強化對基建后勤、招生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和重要崗位的監(jiān)督,防控廉政風險。并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涉及人事、財務等重大校務事項,由高校委員會決定,并引入第三方機構,對高校財務審計、專業(yè)辦學質量等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