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年齡20周歲至35周歲(時間計算到2018年12月31日),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能夠熟練運用計算機辦公軟件,書記員崗文字錄入速度80字/分鐘以上;
4、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條件
(一)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文秘人員1名
1、中文專業(yè)或近似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2、有政法機關工作經驗或在報刊雜志發(fā)表過文章者優(yōu)先。
(二)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8名
1、法律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2、具有法律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或通過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者以及有1年以上法院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三)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蓉江新區(qū)工作室書記員2名
1、法律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2、通過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者以及有1年以上法院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三、薪酬待遇
1、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的司法輔助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至法院工作,其薪資待遇按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相關保險費用按規(guī)定應由單位承擔的部分,由用人單位負擔,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工資中扣除。經批準因公出差的,參照相關規(guī)定報銷差旅費用。不提供住宿,可在本院食堂用餐。
2、聘用在本院蓉江新區(qū)工作室工作的人員,聘用程序、方式及薪資待遇按蓉江新區(qū)管委會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3月25日—4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615辦公室(贛州市章貢區(qū)章江北大道106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報名表》。
4.現場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的同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發(fā)給《準考證》。
5.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原件(或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
(4)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等有關資料原件。
(二)技能考核及面試
技能考試及面試時間定于4月中下旬,以電話通知為準。本次招聘司法輔助人員采取打字技能考核(文秘人員為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技能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35%,考生的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特長等占15%,最終確定入圍體檢、政審人員。技能考核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注意保持電話聯系。技能考核束結束后,按1:2的比例進入面試?己诵〗M結合考生的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特長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分。
(三)體檢、政審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政審對象。體檢、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贛州法院網發(fā)布公告,公示3個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滿,被錄用為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人員的,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后派遣到本院工作。
被錄用為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蓉江新區(qū)工作室司法輔助人員的,按蓉江新管委會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用工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未盡事宜,可咨詢本院政治部,聯系電話0797-8178320,0797—8178788;
(二)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贛州人事人才網和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公布,請考生留意;
(三)請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以便聯系。
(四)本公告的解釋權歸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0日